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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的小說該怎麼寫

發布時間: 2024-03-29 00:17:26

1. 第一人稱小說寫作技巧

本人其實非常喜歡寫第一人稱小說,這樣可以很好地寫出自己的感受,通常寫這一類小說的人感情比較細膩,自我意識比較強烈。
雖然第一人稱是我,但是我這個字盡量不要多用。能不用就不用,不然會顯得非常自我。
據說第一人稱小說市場不是很大,關鍵是非常難寫,我曾經寫了一些,一直存著沒有發表,因為怕發出去了之後效果不好,現在在寫另一部小說《三元五行》,在縱橫中文發了,寫得不多,但起碼也是第三人稱不是,其實只要書寫得好,都無所謂,第一人稱照樣出好書,三叔的盜墓不是也非常好看么。
再有第一人稱小說,裡面的我最好不要做主角,當配角很合適,你在裡面起一個穿插的作用,用一個旁人的眼光來看待主角。比如盜墓,比如東北風雲二十年,都是極好的小說,採用的也都是這一類方法。

2. 用第一人稱寫小說有哪些技巧

第一人稱寫作技巧雜談:

1.情節的推動和懸念的設置。

在第一人稱的書里,我始終是推動故事的主力線索,所以我的出現必須要謹慎,出現的

時間,地點和人物還有發生的事件都需要有周密的安排,讓這些東西於情節的主線香關

聯,實際上,我們想想那些第一人稱的解迷游戲的劇情,就會明白,我到達一個新的場景,必然會發現推動情節的因素,比如發現一些秘密的文件,找到一個關鍵的道具,又或者見到一個關鍵的npc 得到必要的情報,沒有一個新的場景是無用的,小說的要求則更加高,不單是場景,我目睹的,經歷的東西都需要融入故事的發展。

喜歡玩這類游戲的朋友也知道,游戲進行一段就會出現一個很難纏的小boss,或者發現一個很難的問題無法解決,而必須要回到以前的場景尋找線索。這就是高潮的設置了,

這種手法,對第一人稱的寫作很有借鑒意義。在適當的時候給於我一個難以應付的敵人,或者無法獨自解決的問題,同樣能提起讀者的興趣。

在推動情節的發展方面,郭兼雨大大給出了兩個方法,我們可以借鑒。

一、親身經歷類

「衛斯理」,小說中的第一主角,大部分故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雖然「我「是無可爭議的主觀視角,但卻並非是單一視角。

當情節發展進入衛斯理視線的「死角」時,倪匡便會巧妙地切換鏡頭,插入其他人的視角。

在「衛斯理」身邊,扮演這個第二視角最多的便是「我」的妻子白素。象在《天外金球》中,前半部分是完全是白素的獨身冒險,至後半部分,「我」才珊珊來遲,正式切入第一人稱寫作。

除了白素,陳長青、溫寶裕、小郭(我嗎?)、紅綾等人在不少作品之中,都或多或少扮演過這類「輔助視角」。

輔助視角也不只限於一個,更可以是「多視角」,在《電王》之中,便曾插入過三個「輔助視角」。

這種「第二視角」或「多視角」的互補,雖不致將第一人稱寫作「主觀性」強「客觀性「弱(甚至無)的弊病完全化於無形,但相對於那種獨沽一味的第一人稱寫法,已高明許多。

許多網上第一人稱的作品,作者就是沒有倪匡這種膽量與能力,不敢混用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寫作,誤以為一切情節只能局限在「我」的左右,束手束腳之下,當然會有越寫越傷神之感。

二、轉述經歷類

在這部分故事中,「我」的參與程度並不多,徒有主角之名而無主角之實,只是以一個旁觀者或旁聽者的角度去記敘整件事情。最多,是對整個事件起到一些推動作用。

在這種情況下,小說便明顯有第一人稱之名而無第一人稱之實,說穿了,實際上是在以是第三人稱寫作。因為「我」的存在與否,並不影響情節的發生與發展。「我」如同話外音,又象是一些小說中的「注」,只是起到補充說明與解釋的作用,以及為故事劃上一個句號。

在《黃金故事》,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雖是交叉使用,但「我」並沒有在故事主幹中出現,張拾來與銀花兒的故事已可獨立成文,「我」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根據所見與他人進行一些討論、猜測。

由「我」在引述、轉述他人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想時,就要多花一些心思了。最簡單的自然是「對話式」(如《木炭》),此外還可以摘錄日記(《沉船》)、節錄小說(《背叛》)、描寫錄像所見(《黃金故事》)、記錄錄音所聞(《尋夢》),等等。

第一人稱的懸念並不難設,因為我看不到,聽不見的地方都可以成為懸念,關於這個問題,魏文成大大更是介紹了一種第一人稱滯後的寫法,讓人拍案叫絕:

第一人稱滯後簡單的說,就是你對已經過去的事情是相對全知的,因此你可以選擇主人公(第一人稱)的推測,旁白視角來進行相對全面的描寫。就是當我進行「回憶」的時候,我是以我自己為第三人,講述我自己,必要的話,你可以改變這個回憶的久遠性,這個事情很可能就發生在上一秒鍾。

這種寫法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就是這個事情必須要已經發生的,但是我是否經過可以不論。第二:我的分析描寫應該是我對我自己說的,這只是一種對情況的推測,可以正確也可以錯誤,不能作為結論。

大家可以看出,這種寫法對設置懸念是很有幫助的,因為,我的猜測和接下來的行動,可以構成最強烈的轉折。舉個例子:

我輕輕的打開家門,想給也許正在書房上網的她一個驚喜,沒想到觸入我眼簾的竟然是一對棕色的皮鞋,它就這么歪歪扭扭躺倒在地板上,旁邊陪伴它的是滿地的雜物,而它們本應該放在客廳那張大理石桌子上,還有一些花瓶碎片和沙發上的抱枕,她那米黃色的套裙從一邊被扯開,正無奈的望著我。家裡遭賊了么?我略略抬頭,粉紅的顏色讓我觸目驚心,她最喜歡的那套內衣被撕成了碎塊,灰色的絲襪被拉成長條,隨便的拋在一旁,耳邊似乎響起了她痛苦的呻吟,眼前浮動出她掙扎的身影,她反抗著歹徒的暴行,從沙發滾到了地下,又被歹徒抱了起來,摔在桌子上,慌亂間掃掉了桌上的東西,歹徒淫笑著一把拉開了她的套裙,漂亮的內衣被撕的粉碎,她踢打的雙足打翻了桌邊的花瓶,劫材還要劫色!我怒火中燒,隨手操起一張凳子,朝絲襪指向的卧室,沖了過去!

(大家不要對號入座,這段只是肥肥隨手敲的)

這段算是的第一人稱滯後寫法,作者通過自己看到的東西進行推測和思考,最終得出結論,但是這個結論並未得到證實,只是我自說自話而已,我們在這里就可以一個大的轉折,也許是個劫材並還要劫色的盜賊,又或者我的妻子和她的老情人約會,兩人太過激動,而造成了客廳的景象,甚至我的妻子都不在其中,不過兩個誤入的小情人,不願意搞壞自己的衣服,穿著我妻子的衣服玩強奸游戲,真實懸念無限,轉機不斷啊。

在第一人稱的寫作中,為了嚴謹,其實也可以作為故事設置,而我的這個旁白可以有「偏見「。我的全知仍可以是假象。

3. 怎麼寫好第一人稱小說

1)用第一人稱首先是思想感情很復雜,要處理好主角的思想斗爭但與此同時不能忽視了其他角色的心理。JJ上有很多好文章但大多是BL我不知道你好不好這口就不推薦了。。
2)不是說用第一人稱,這主角就應該赤裸裸的展示給大家,橫溝正史有部小說叫《夢游》裡面以「我」記錄了整個案子但到最後才發現兇手就是「我」。這個堪稱一絕因為它在展示的同時也隱藏了一些東西可以在事後讓人回味,也比較驚奇哈~
3)如果不是頂級技術的話盡量不要企圖用第一人稱描寫一個陰郁話少的人,因為會讓人極度別扭,但如果技術好的話就另當別論
4)暴露一個人的心理我覺得大多數時候是顯得他更加可愛比如《黑道學生》哈。。不要像有的作品拚命解剖女主角的糾結最後只是讓人討厭。。。。
5)推薦在有的地方可以適當的運用第三人稱,大部分小說都是這樣的。。
6)日常英語不會被討厭,但麻煩在後面給個翻譯,曾經有個很顯擺的作者大秀法文直接導致我什麼也沒看懂。。。。

不管怎麼說多加練習嘛~~好的作者都是醬紫成長起來的
樓豬加油哈~~

4. 關於寫第一人稱小說的

1:時間模糊化,可以用清晨、夕陽、一頓飯的功夫等模糊的時間用詞。或者乾脆不提,只在故事需要時一筆帶過,比如幾天後、幾年後。

2:只把眼睛、發色、發型、膚色這幾個主要的特徵描寫出來就行,服裝也是。也可以用比喻的手法,比如:這名少年看上去簡直就像一棵毫無生氣的枯樹。
關鍵是把角色的主要印象給表現出來。

3:這個因人而異,主要看作者的喜好了,倒敘的好處是把精彩的部分提前拿給讀者看,從而吸引讀者繼續讀下去的慾望。缺點時,倒敘完後的正式章節一般都寫得比較平淡,讓許多人漸漸失去讀的慾望,或者一目十行,只看個大概內容。
因為興趣都被倒敘的內容給吸引了。
更重要的是,多數的讀者對倒敘這一手法是不感興趣的,他們更喜歡引人入勝的開頭和隨著角色人物的進程而逐漸展開的世界觀和內容。

4:如果你想寫的比較真實,應該多參考歷史上一些著名戰役的細節。
還有,從戰爭工具方面也可以體現出戰爭的規模。比如:投石車、拋石車、飛龍部隊、攻城塔等。
此外,軍隊的混雜性也可以體現出戰爭規模的龐大,比如:
地精大隊負責挖掘地道、排干護城河和掩護其他軍種士兵,獸人士兵是軍隊的中堅力量,攻城時退居二線,由炮灰部隊完成,城門洞開之時,作為沖鋒力量殺入城內。
如果是野戰,可以用陣型的龐大、多變來表現,其他的同理。
關鍵是軍隊的復雜性。

5:建築物:關鍵是形狀、材料、顏色和建築風格。
這些都是可以參考現實的,也可以參考歷史上的各國建築,如:尖頂石塔、富麗堂皇的穹頂房間、紅色石磚搭徹的房屋和要塞、倒v形屋頂、原木建造的牲欄和屋子。
場景:按照先大後小的順序來描寫就行,也就是先把這個場景中最醒目的東西和大致的事物輪廓先寫出來,然後再描寫一些細節方面的東西。

6:寫成流水賬都是因為作者自己沒有把故事的一些設定給事先寫好。至於還要寫的簡潔和引人入勝,這就靠樓主自己的寫作水平了,還是前面所說的,關鍵是要把事物的神態給抓住,畢竟小說不是漫畫,沒法給人一個直觀的印象,所以神韻很重要。至於引不引人入勝這就得看樓主的想像力和對文字的駕馭能力了,本人愛莫能助~

7:愛情?這個······估計樓主還沒談過戀愛吧,要不然也不會問這問題了~可以參考愛情小說,多看這方面的書籍、影視,就能有個大概印象了。
當然,還是親身實踐會更有些感觸吧。

ps:說話方面,就拿樓主舉得例子:【我打了打哈氣:還有吃的么?】
可以改成:【我無精打採的說了一句:還有吃的嗎?】
當然,這也是因人而異。至於樓主你說的小說中的常常說話,那是叫你把跟劇情有關和當做調節氣氛用的對話寫出來,而不是寫一些無關緊要的、讓人感到枯燥甚至厭惡的廢話~

5. 第一人稱的小說怎麼寫

  1. 構架好全文情節內容,這個不論是寫什麼都必須做好的准備。

  2. 定義好主角的性格特點(這一點非常重要!)。初學者可以選擇表現較為強烈和鮮明的性格,譬如易怒、懦弱畏縮、倔強等。這會讓你動筆輕松一點。在定義性格特點的同時,不妨也多方面地進行延展:這樣性格的人物,他的衣著打扮會是怎樣的?他會有怎樣的說話方式?他可以表現出怎樣的氣場?旁人將如何看待他?他為什麼會養成這樣的性格(重點!)?等等。這些延展可以有助於你豐滿筆下的人物。

  3. 現在你可以把自己代入進角色,進一步揣測了。現在你變成了他,你不再是上帝視角,你用他的眼睛開始看待之前架構好的環境,你代替他來感受他將面臨的事情。切記,請遺忘你自身的想法!你要把自己變成之前自己設定好的性格。

  4. 如果你已經有一定寫小說的經歷,有一定的基礎,就可以嘗試著描摹性格轉換了。人的性格不可能是一塵不變的,那麼你筆下的人物在經歷一些變故之後,也會有一定的變化。但是,一個人即使表現出多面性,他還是會有一個不變的本質,正如我們哲學中所提及的一種概念:「世間萬物的千變萬化是建立在不變的基礎之上的」。那麼這需要你自己來把握度量。一個人或許可以從無知無畏到懦弱畏縮,但他絕不可能從沉穩睿智變成天真單純。如果是要描寫轉變過大的性格變化,不太好把握,可以從細節入手;他可以保留住曾經一些小習慣或說話的口氣,這樣不會讓讀者覺得好像完全換了一個人來當主角。

6. 寫第一人稱的小說應該注意什麼

首先,你一定要突出心理描寫效果,這是第一人稱小說的基本

然後,將自己整個人融入小說情節中,寫小說時不要把自己當成寫小說,而是記述一件真真實實的事

更重要的是,小說語言要簡練,不能拖泥帶水,該描寫什麼就描寫什麼

其次,你應該學會創造小說高潮部分,懸疑小說一定要有比較曲折的情節,不要讓主人翁過得太順利。一定要有在小說中布置下重重的疑問

最後的最後,你最好多看一些優秀的懸疑小說,這樣能更好的借鑒鬼斧神工的手筆。 事實上,寫小說的技巧更多的是自己領悟到的。(平時粗略地看一看看小說,那是為消遣,但如果仔細地看,那麼能獲得的東西將會更多)

7. 關於小說第一人稱的寫法

[敘述之中,可以用三種人稱進行。
第一人稱:我、我們。第二人稱:你、你們。第三人稱:他、他們、它、它們。
這三種人稱各有其表達效果與優點。
第一人稱的優點是,增加對事情對人物敘述的真實性,讀者認為這所描述的一切是作者親歷的。第二人稱敘述的好處是,增加親切感,這種方法的效果就好像是作者面對我們娓娓而談一樣,無形之中拉近了讀者的距離。第三人稱敘述則顯得比較客觀公正,這是以一個冷靜的旁觀者的身份來進行敘述的方法。]你可以先看看這些資料】打個比方,你看下面,這就是以女主角的心裡做描寫。
林薄言從來都沒有做女強人的野心。兩年前離開北京,父親就曾經說過,她這樣生在福中不知福,早早晚晚一定會後悔。剛來的時候不能適應此地惡劣的氣候和時不時就會響起的空襲警報,總是失眠,整個人仿若驚弓之鳥,半夜裡被尖利的警報聲驚醒,跳坐起來,恰巧趕上空襲前夕停電,眼前暗沉沉的看不見一絲光,她只覺得害怕,渾身每一根毛孔都在戰栗,剛開始的時候不習慣,下意識地就會叫人,「顧俢捷」,「顧俢捷」,聲音里帶著濃濃的驚恐,可是清醒過來也就明白了,這個世界裡是沒有顧俢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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